已结束 “美丽高架桥 幸福彩虹路”摄影大赛

  • 2015-12-23 ~ 2016-04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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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已结束

  慈溪市总工会、慈溪市交通运输局“美丽高架桥 幸福彩虹路”摄影大赛征稿启事

  慈溪地处浙东杭州湾南岸,沪、杭、甬三区结合部,地域优势显著,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的通车,已一跃成为长三角南翼黄金节点城市。第一座高架桥----胜陆公路(胜山至横河段)的全线开工建设,为慈溪能更好的融入周遍大城市的经济繁荣、促进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。经过建设者的辛勤努力,目前胜陆公路工程建设已进入尾声,一座雄伟、壮观、瑰丽的高架彩虹已屹立于慈溪大地。为尽情讴歌广大建设者的辛勤劳动,尽情展现高架彩虹的壮美雄姿,慈溪市总工会、慈溪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联合举办“美丽高架桥 幸福彩虹路”摄影大赛,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胜陆公路高架建设摄影作品。


一、活动组织
  1、主办单位:慈溪市总工会、慈溪市交通运输局
  2、协办单位:慈溪市摄影家协会
  3、承办单位:慈溪市胜陆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


二、参赛对象
  全社会广大摄影爱好者

三、大赛截稿时间
  截稿时间:2016年4月30日;评审时间:2016年5月

四、参赛要求
  (1)作品必须以慈溪市胜陆公路(胜山至横河段)为创作对象;
  (2)参赛作品必须是照片,风格与题材不限,彩色、黑白、单幅、组照均可。单幅照片规格一律为10英寸(最长边);组照4幅—8幅,规格8英寸(最长边),作品不得装裱。组照请按照顺序粘连。投稿时请在每幅(组)作品背面粘贴统一的参赛标签(附件一),内容必须填写完全。
  (3)作品创作时间不限,欢迎参报同一地点新旧对比方法拍摄的作品。本次比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(照片仅可作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、彩色整体转黑白等适度调整,不得做合成、添加、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)。
  (4)凡获奖作品,即表达同意大赛主办单位拥有对入选、获奖作品的无偿使用权(仅限主办单位公益性宣传,不用于经营性商业用途),可用作于展览、展示、出版,包括大赛及网站相关的广告宣传(不再另付稿酬)。对于获奖作品,主办方将统一进行调底,参赛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、品质达3MB以上的原作品电子文件或作品原底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。电子邮件地址:251867416@qq.com
  (5)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用,不退稿。
  (6)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他(她)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。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。
  (7)获奖作品可作为加入慈溪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。
  (8)凡投稿的作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,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本次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凡投稿作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规则 。

五、活动奖励
 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3件,奖金800元;二等奖5件,奖金600元/件;三等奖10件,奖金500元/件;优秀奖若干名,奖金200元/件。一、二等奖中同一作者不能兼得。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。获奖作品视情在主城择地展出,部分作品在媒体刊登发表。

六、送稿地址
  作品寄送地址:慈溪市胜陆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(客运东站内206室)黄建中收,邮件请注明“慈溪胜陆公路摄影大赛”。
  联系人:黄建中 联系电话:1388448483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慈溪市总工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1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