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结束 留住记忆 “海韵新浦”摄影大赛

  • 2016-05-20 ~ 2016-08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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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已结束

为进一步繁荣新浦镇文艺创作,丰富群众文化生活,发现新浦之美,宣传海地文化,特在6-9月举办新浦镇首届群众文化艺术节“海地韵味·民星达人秀”之海韵新浦摄影大赛,旨在通过摄影镜头,全面征集反映新浦海地风光、人文民俗、环境肖像、建设成就、生产生活场景的摄影作品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  1、主办单位:新浦镇人民政府、慈溪市摄影家协会

  2、协办单位:新浦镇文联、新浦镇综合文化站

  3、媒体支持:慈溪日报社、慈溪发布、新浦发布

二、作品征集要求

  1、参赛对象:全市摄影爱好者。

  2、作品风格不限,彩色、黑白、单幅、组照均可。本次活动采用电子投稿,请将作品压制成JPEG格式,长边1000像素的参评小图。组照作品4—8幅,并按顺序组稿。文件名命名规则,单幅作品格式为:“作品标题+作者姓名+手机号+拍摄地点”,文件夹格式为:“海韵新浦投稿+作者姓名+手机号+通讯地址”。

  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。在后期制作中,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,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。彩色可以整体(不可局部)转变为黑白或单色。

  3、作者具名必须是与身份证相一致,获奖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等纠纷由作者自负。

  4、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,主办单位不负责退稿,获奖者可作为加入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。

  5、获奖作者应在规定期限内上交作品电子文档(原图),文件大小不得小于3MB(jpeg格式),如不能按时提供的视作放弃获奖资格。电子文档上交邮箱:870600388@qq.com

  6、为了鼓励创新,在以往慈溪市级以上影赛中获过奖的作品,不得参加本次比赛,本次影赛谢绝电脑合成的作品。

  7、严禁托名冒投,一经查实,取消获奖资格,并予以一定期限的禁赛。获奖作品、作者名单在网上公示,对可能存在的有不合规定者,可以向主办方举报(电话: 0574-63579861)。

  8、所投作品必须拍摄于慈溪市新浦镇行政地域范围内,同时注明拍摄地点,未按上述规则提交的作品,按无效作品论处,本影赛的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。

  9、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公益性的画册、展览、网络以及其他宣传,并不再另付稿酬。

  10、凡投稿的作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

三、评比

  秉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本次大赛的评委将由特聘的上级专家组成,评选地点和日期另行公布。

四、截稿时间

  稿件截止2016年8月31日。投稿邮箱:870600388@qq.com。因采用电子投稿方式,请在投稿后及时通知相关联系人查收确认,以免影响评审。

  联系人:马国权,电话: 13968243452,请注明“海韵新浦”摄影大赛投稿。

五、奖项设置(原则上一、二、三等奖中同一作者不能兼得)

  一等奖(1幅)奖金3000元

  二等奖(3幅)奖金1500元

  三等奖(6幅)奖金1000元

  优秀奖(30幅)奖金200元

  入选奖(50幅)奖金100元

  入围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。获奖作品视情在主城择地展出,部分作品汇编画册或在媒体刊登发表。

其他安排

(一)活动组织:适时安排两次“摄影大咖玩转新浦”采风活动,届时将邀请广大摄影爱好者来新浦集中采风:6月份新浦海塘采风;7月份新浦葡萄节采风。

(二)拍摄点推荐:
  1、新浦教育园区(包括中心幼儿园、中心小学、初中、教办、成人学校等一些教育设施);

  2、新浦村庄环境、主要建筑(包括六甲新村、水湘新村、下洋浦村等村庄面貌,名门庄园、群英中心、新浦老街等主要居住建筑);

  3、新浦江河风光(包括四塘江、五塘江、六塘江、七塘江、八塘江,腰塘江,马潭路江、水云浦、半掘浦、新浦江、洋浦江等江河的自然风光);

  4、新浦海塘风景(拷海生活、风车、海堤、海草、海鸥);

  5、新浦葡萄(新浦大棚葡萄,销售场景,葡农的生产生活);

  6、新浦镇首届群众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