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结束 “山水画廊,秀美桥头”摄影大赛

  • 2016-06-12 ~ 2016-12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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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已结束

  延迟截稿说明:根据组办方要求,将截稿时间推迟到2016年12月31日,请各位摄友抓紧时间投稿,并请互相告之。

“山水画廊,秀美桥头”摄影大赛

  空格幽幽上林湖,千年青瓷地,美丽的自然风光和隽永的人文史迹构筑了桥头这座小镇的动人风情,也彰显了桥头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。为展示桥头的山水风情和深厚的历史文化与民俗,彰显桥头山水之乡的魅力,提升桥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特举办“山水画廊,秀美桥头”摄影比赛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  主办单位:桥头镇人民政府、慈溪市摄影家协会
  媒体支持:慈溪发布、慈溪旅游、桥头发布、最慈溪

二、活动主题

  摄影作品须紧扣展现桥头独特的山水风光、淳朴的民俗风情、丰硕的工业、农业发展成果的主题,全面反映桥头秀美的自然风光及历史文化、民俗文化和建设新貌;反映桥头精神文明、群众文化生活建设成果。

三、活动时间

  活动截止2016年9月30日

四、比赛形式

  1、本次比赛分相机摄影和手机摄影两大类。其中:

  相机摄影作品参评要求如下: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,彩色、黑白、单幅、组照均可。本次活动采用电子投稿,请将作品压制成JPEG格式,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的参评作品(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3M)。组照作品4—8幅,并按顺序组稿。文件名命名规则,单幅作品格式为:“作品标题+作者姓名+手机号+拍摄地点”,文件夹格式为:“山水画廊,秀美桥头+作者姓名+手机号+通讯地址”。
  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。在后期制作中,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,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。彩色可以整体(不可局部)转变为黑白或单色。每件作品除标题外,可有简要说明。

  手机摄影作品参评要求如下:手机摄影作品须在500万像素以上,不接受美图作品。文件名命名规则,单幅作品格式为:“作品标题+作者姓名+手机号+拍摄地点”,文件夹格式为:“山水画廊,秀美桥头+作者姓名+手机号+通讯地址”。

  2、作者具名必须是与身份证相一致。获奖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等纠纷由作者自负。

  3、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,主办单位不负责退稿。

  4、为了鼓励创新,在以往慈溪市级以上影赛中获过奖的作品,不得参加本次比赛,本次影赛谢绝电脑合成的作品。

  5、严禁托名冒投,一经查实,取消获奖资格,并予以一定期限的禁赛。获奖作品、作者名单在网上公示,对可能存在的有不合规定者,可以向主办方举报。

  6、所投作品必须拍摄于桥头镇行政地域范围内,同时注明拍摄地点,未按上述规则提交的作品,按无效作品论处,本影赛的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。

  7、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公益性的画册、展览、网络以及其他宣传,并不再另付稿酬。

  8、凡投稿的作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

五、投稿须知

  投稿邮箱:qiaotoufabu@sina.com。因采用电子投稿方式,请在投稿后及时通知相关联系人查收确认,以免影响评审。
  联系人:徐丹妮,联系方式:0574-63559696,请注明“山水画廊,秀美桥头”摄影比赛投稿。

六、活动安排

  活动期间主办方将开展“相框中的桥头”和“网眼看桥头”活动,实地走访桥头工业企业及风景名胜,同时将组织开展若干采风、亲子、参观等活动。

七、获奖作品数量及稿酬

  征稿结束后,由活动主办方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,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。

  1、相机摄影组设
    一等奖(1幅)奖金3000元
    二等奖(3幅)奖金2000元
    三等奖(6幅)奖金1000元
    优秀奖(20幅)奖金300元
    参与奖(30幅)奖金100元

  2、手机摄影组设
    优秀奖(10幅)奖金200元
    参与奖(20幅)奖金100元

八、媒体推广

  活动主办方将在《慈溪日报》“慈溪发布”“桥头发布”等媒体进行活动宣传及消息发布,并在相关媒体设立专版专栏,不定期发布刊登参赛作品和活动讯息。

九、参考景点

  上林湖、栲栳建设步道、东横河、半掘浦、涌森农场、明美农场、沿山线杨梅园、小桥头村走马楼、五姓村文化礼堂、老周塘路等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“秀美桥头”摄影大赛组委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6月12日